新公司法的突破,他案中认定不符合破产条件亦可加速到期

代理律师:马文斌、蔡浏昕



【案情回顾】

A与B合同纠纷一案诉至法院,经执行程序未获得清偿。

经查B公司工商内档发现,B公司股东均为认缴出资,认缴出资期限均为2036年。A遂以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为由,诉请B公司股东C、D、E、F、G在未出资范围内对B公司所欠A公司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一审法院判决支持A公司诉请。股东E、F、G不服,上诉至二审法院。

【B公司股东出资情况图】


【案件争议焦点】

他案中债权人申请B公司破产被法院裁定不予受理,B公司是否仍具备破产原因?

【代理意见】

上诉人、原审被告提交的证据材料无法证明B公司资产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本案二审中,上诉人提交了(2024)辽*破申*号《民事裁定书》、《场地租赁合同》证明B公司尚且存在清偿能力,不满足破产条件。同时原审被告也提交了B公司与案外人签订的《经营管理合同》,用以证明B公司存在清偿能力。

被上诉人认为,首先(2024)辽*破申*号《民事裁定书》是否生效并未确定,该案申请人仍可以上诉。

其次,该裁判文书未能按照我国《破产法》的规定进行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企业破产应符合的情形包括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的规定,债权人、债务人之间债权债务关系依法成立,且债务履行期限已经界满,债务人未完全清偿债务的,应当认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该文书在本院认为部分也仅仅是陈述B公司对外开展场地租赁活动仍可获得租金收益,申请人的债务仍具有偿还可能性。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考量,应给予被申请人必要的时间和空间实现自救。上诉人认为该文书本院认为部分为审判人员的自由裁量部分,并不属于事实部分,无法证明B公司可以持续经营,并具备清偿到期债务的能力。

另,即便上述(2024)辽*破申*号《民事裁定书》已经生效,破产案件不受“一事不再理”的限制,而B公司的经营是个持续的过程,目前其已长时间处于无法清偿到期债务的状态,未来不排除有其他债权人继续申请B公司破产。所以,即使曾经有一次法院认为B公司不符合破产条件,也不代表着其他债权人申请B公司破产时会再次被法院驳回。

上诉人和原审被告提交的租赁合同、经营管理合同,真实性无法确认。这些合同的签订租赁期限都较长,合同从21年、23年就已签订,并不是2024年才刚刚签订,但上诉人和原审被告无法提交合同相对方租户的付款凭证和B公司已经向其开具的发票,故而上述合同的真实性存疑。同时,上诉人和原审被告还应当提交合同中的租户使用水电煤气的缴费记录,否则无法证明合同真实存在、且有租户正在履行合同。

即使合同是真实存在的,被上诉人也无法确认B公司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收到合同涉及的租金、管理费,并用来清偿对外欠款。庭审过程中,原审被告代理人也当庭陈述B公司内部管理混乱,存在收取租户租金进私人账户的情况。同时,B经营情况也有可能持续亏损、恶化,如果租户未按照合同约定缴纳租金,那么B公司依旧无财产可供执行,无法清偿到期债务。

故,被上诉人认为,B公司依旧长期处于缺乏清偿能力,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形之中。

【法院裁判观点】

本案中,上诉人的上诉请求不成立。理由如下:

首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裁定对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具有初步推定效力。因B公司未履行生效判决书所确定的给付金钱义务,A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作出(2020)闽*执*号民事裁定,以B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为由终结执行程序。三上诉人并未提供足以推翻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裁定的相反证据。

其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6条之规定,本案适用加速到期规则还需审查被执行人B公司是否具备破产原因。B公司已具备破产原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一条“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具备破产原因:(一)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二)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之规定,被执行人具备破产原因需要符合两个条件,一是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二是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本案中,被执行人B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是一客观事实,上诉人作为B公司股东,虽然提供了租赁合同、生效判决及不予受理破产申请裁定等证据,但并无充分证据证明租赁合同所涉具体的账面金额及其资产足以或在短期内可以偿还对外债务。在财产不能变现或者经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无法清偿债务等情形下,B公司也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综上,三上诉人并未提供足以推翻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裁定的相反证据,B公司已具备破产原因,A公司要求对三上诉人适用股东出资加速到期规则符合法律规定。三上诉人应当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法院判决】



2024/9/19 14:56:29 shenlu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