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案外人因向杨某借款未还,于是将被告一开具的一张支票交付给了杨某,用于偿还案外人的借款。支票到期日后杨某去银行承兑,遭到银行拒付,原因是支票中并没有余额可以兑付。被告一开具的支票系空头支票,无法兑现,导致杨某无法收回款项。
【办案思路】
杨某最初找到我们想要起诉要求案外人还钱,但是担心案外人没有偿还能力。经过律师的不断沟通、挖掘信息。律师发现被告一给杨某开具了支票用于偿还案外人的借款,至于案外人与被告一的关系,杨某并不知情,支票也是案外人直接交付给杨某的。律师通过查询发现被告一系一人自然人股东,于是综合所有因素,律师决定另辟蹊径不起诉借贷纠纷,转而起诉票据追索权纠纷,并且将一人自然人股东一并作为被告起诉,因此该自然人股东变成为了本案的被告二。
经过律师多方检索案例以及法律规定,律师决定不只要求被告一与被告二连带承担给付责任,还可以因为被告一开具了空头支票要求二被告承担赔偿责任,这样一来可以最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
【办案经过】
律师准备好所有材料带到法院去立案,还没立上案就遇到了麻烦,正所谓万事开头难。立案庭的法官各种理由就是不给立案,说从来没有这样的先例,不能将一人股东列为被告、票据纠纷不能引用公司法的规定等等,意思就是今天这个案子我肯定不能给你立案!!经过一番据理力争的辩解,法官终于答应先把材料留下,要研究研究,于是心中暗喜,笃定这个案子一定可以立上。经过几日的等待终于等来了法院的缴费通知,心想如果没有据理力争的劲头,如果是当事人自己去立案,估计就带不上股东了。还好法官也是通情达理的善良人,最终没有影响案件进度。
开庭当天因为我们又增加了诉讼请求:要求对方连带承担赔偿责任,法官极力劝说别增加了,但是律师依然坚持一定要增加,哪怕案件要延期开庭也要增加,一定要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在律师的坚持下,法官也同意了,案件开庭还算顺利,所有的调查以及抗辩都在我们的预判之内。
【案件结果】
经过一段时间的等待,最终等来了胜诉判决,所有诉讼请求全部得到法院的支持,票据金额、赔偿金、利息、诉讼费以及保全费全部由二被告连带承担。最终以上所有款项全部给付杨某。
【律师结语】
律师在案件开庭前检索了大量的案例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发现在这个案由项下公开途径可以查询到的案例并不多,所以我想作为律师来讲也要打开思路,通过追加一人股东来更大限度的实现保障当事人的权益。也许有些案件是因为某一个流程不能通过才放弃了起诉一人股东,也许是还没有来得及公开而已。特别是针对企业开具空头支票的行为,应当得到法律的惩戒,这样才能更好的为地区营商环境的发展助力。无论如何,我想我们作为专业的法律工作者,如果我们都要轻言放弃,老百姓就更是无计可施,所以非常感谢自己的坚持,也给当事人带来了合法利益最大化,这就是律师工作给我带来的最大的成就感。我们虽然不代表公平正义,但是我相信我们已经参与其中,我国的法制化进程一定有迹可循我们的小小身影。
【律师简介】
崔倩颖律师
中共党员,2014年执业至今,擅长民商事诉讼,凭借踏实、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力求在法律范围内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利益,深得当事人的信赖。联系方式:189207195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