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伦案例】僵尸企业注销,“清算责任纠纷”案件或将激增

新公司法即将于2024年7月1日起施行,公司法受到了新一轮高度重视。公司在它的生命周期里,有一个非常重要的节点,即清算注销。目前,清算注销一般都“丧事”简办或不办,殊不知,这样会有诸多的法律问题,今天结合承办过的案件,说一下“简办”意味着什么。


    清算责任纠纷主要是清算组成员在清算期间,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公司、债权人造成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一类纠纷。


    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条,现行《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最高院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八至二十条以及【2019】254号最高院九民会纪要第14-16条。


    在近两年代理债权人时,经常遇到债务人公司被股东注销,一查底档,注销得非常简单,清算只是一个形式而已,这是律师希望看到的。因为根据《最高院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二十条第二款,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股东或第三人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时承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案情简介


1.宇某系从事废品回收和零部件加工的个人,自1990年代初期开始,宇某便与天津市某变压器厂(以下简称“变压器厂”)存在深度业务往来,双方产生较强的信任关系。


2.变压器厂系天津市某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街道办事处”)下属部门全资设立的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


3.自2005年开始,变压器厂因拆迁等问题不能及时支付欠付宇某的业务款项及借款,后宇某与变压器厂原法定代表人李某签署《对账单》。


4.直至变压器厂在工商部门注销,街道办事处并未依法进行清算,未通知宇某且未清偿债务的情况下将变压器厂注销。


5.宇某诉请街道办事处因清算过错致其损失。一、二审获得支持。


2024/5/30 11:00:43 shenlun